受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根据大足发改投[2016]90号文批准的内容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大足区邮亭镇等10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材料、设备采购(第二次)
(1)数量及内容:
表1 本次招标的设备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潜污泵、回转式风机、轴流风机、一体化加药装置、生化池微孔曝气系统、电气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纤维组合填料、超声波液位计、带式转鼓浓缩脱水一体机等
一批(详见技术要求)
382.74
5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2项目现场地址:送抵重庆市大足区(具体地点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3.1. 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