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体育馆、体育看台、体育场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江苏省泰兴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泰兴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体育馆、体育看台、体育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文江路西侧、龙河路北侧、银杏路南侧
(2)规模:
工程造价约5700万元。体育馆建筑面积9042.26平方米,主体框架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屋盖采用大跨度圆钢管桁架结构。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1872.99平方米,框架二层。体育场地为标准400米跑道。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20日 计划工期:537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桩基、土建、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支付,余款除留5%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结清。每次付款必须经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控制签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一级]或者[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一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且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在建工程项目和本次招标项目规模总和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工作时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小于3500万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的公共建筑(不含商住楼)。;
(2)其他:无。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2月10日0:00时起,至2017年2月15日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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