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17年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维修一期项目招标
泗阳县2017年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维修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3213231701220205
泗阳县2017年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维修一期工程项目已经批准投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泗阳县众兴镇境内;
1.2工程规模:对泗阳县2017年市政道路沥青路面维修一期项目工程包含:沥青路面、检查井维修、雨水收集井维修、雨水连接管道、雨水收集收水井以及混凝土基础等维修与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预算价:4338169.87元,招标控制价:4338169.87元;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企业资质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证;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4.6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
友情提醒:2016年8月10日,市信用办启用新版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凡属8月10日后出具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使用;自8月18日起,泗阳信用办启用新的信用报告备案章(有备案日期),凡属新章备案的信用报告或跟踪报告均可正常使用;
5.4.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8时30分至2017年2月16日17时30分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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