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白杨河电厂烟气监测系统采购招标
所属地区: 山东
所属行业: 能源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拟对烟气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按国家规定,本项目招标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现诚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2招标范围:
净烟气CEMS在线监测系统1套,超低烟尘仪1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wei 约的bu 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 qu中标和严重wei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bu 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册资本金50万及以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2投标申请人为合法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业务资格。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甲级资质。
2.2.3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应具有2项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2.2.4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进行现场踏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06日9:00起至2017年2月14日17:00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 亿(经理)
传 真: 010-51957458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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