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门市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海门市2016年度本级“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海门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批文号通农开【2016】76号和海农开【2016】47号。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招标人为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临江新区和四甲镇;
(2)工程规模:土地治理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总任务为1万亩,施工总投资约1500万元;详见本工程施工图。
(3)委托监理范围:海门市2016年度第二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海门市2016年度本级“先建后补”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整个项目的全部内容:主体工程、节余资金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二次节余资金工程等所有需要监理的工程,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施工前期图纸会审等准备工作、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4)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维护期质量缺陷保修期;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拟派监理员执业资格、专业及数量
监理服务
22.5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
农林工程专业国
家级注册监理工
程师1名
市政公用工程或
水利水电工程或农
林工程专业国家或
省级注册监理工程
师2名
所学专业为市
政公用工程或
水利水电工程
或农林工程专
业的监理员2
名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往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的资质等级、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7、拟派监理项目部成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8、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企业需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等内容。办理CA证书具体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栏《关于采用CA锁进行招投标的通知》,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数据审核,详见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关于进一步加强投标企业办理诚信档案数据库入库手续的通知”。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二)招标文件售价25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2日9时00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