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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看守所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看守所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看守所异地搬迁项目配套

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看守所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看守所异地搬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柳发改规划[2012]509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柳州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施工图规划用红线内除建筑以外的全部基础配套设施。路线总长2222.75米。新建道路面积约7882平方米,铺装面积约为1860平方米,硬化面积约为4291平方米(含塑胶场地),停车位面积约为117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985.52万元
要求工期: 120 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本工程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道路、硬化、铺装及停车位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备注: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 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 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2月7日 至 2017年2月13日 ,电子投标服务费 600.00 元。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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