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监理(第四次)招标
?1.1本招标项目 温江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项目监理(第四次)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温发改投资【2014】20 号、温发改投资【20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铸康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温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温发改招标[201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套现代化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综合应用计算机、信号控制、通信、自动控制、视频管理等高新技术,规划建设1个数据中心、1个指挥调度中心(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2套业务平台和9个应用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期、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的项目建设期加上机动服务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及质保期。
2.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相关专业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1.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以来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2013年以来完成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类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3.1.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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