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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今日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招标编号:3207231612080101-BE-001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

 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3207231612080101-BE-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6]2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云县龙苴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云县石门村石门小学校内;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052.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灌云县龙苴镇石门教学点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40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费用合同估算价: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6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至少1名专业为土建;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有过类似监理工作经验,至少1名监理人员专业为土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次招标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次招标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精神: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可自拟);中标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详见高检会[2015]3号文。企业不良行为是指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单位应按照“连建管[2011]101号”文组建项目监理机构,并在投标书中附相关人员证书。
(4)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并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三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5)投标人拟填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需符合要求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即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16】3号文的规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七部委12号令规定的评标程序,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7年 2月9日至2017年2月13日。



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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