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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供电分局2017年配网修理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溪供电分局2017年配网修理项目(第一批)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东电生〔2016〕9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供电分局2017年配网修理项目(第一批)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东电生〔2016〕90号)、(东电生〔2016〕9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莞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是松山湖供电分局2017年配网修理项目(第一批),是指松山湖供电分局电力设施管辖范围内,对配电相关设备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设施等主要部件进行周期性更换、修理和维护而实施的修理项目。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对配电相关设备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设施等主要部件进行周期性更换、修理和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五 级及以上许可。
(3)项目经理的要求: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符合粤建复函[2011]81号文的要求。
(4)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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