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石屏县异龙镇杨鹤荣故居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石屏县异龙镇杨鹤荣故居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
招标编号:HHZB20170058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计划投资:约165万元
工 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12.71平方米,具体修缮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竞标单位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合格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
3.1.5缴纳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2016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缴纳人员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3年至今承担过3个以上(含3个)类似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文物局开具的有效的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需要)。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