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2017年密封胶采购项目招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钢球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2017年密封胶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2017年密封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并列

 1、招标条件

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2017年密封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并列入年度养护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密封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内蒙古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路段安全通畅,对沿线损坏的路面病害能够及时修复,并确保所用材料质量,现拟对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路段所需材料的供货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划分数据见下表:
标段号 名称 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CG-1 密封胶 寒冷型密封胶,锥入度(0.1mm)90-150,软化点(℃)≥80 ,流动值(mm)≤5 ,弹性恢复率()30-70 ,低温拉伸(注)-30℃,150,3次循环,通过(150的拉伸量为22.5mm)。 
灌缝胶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路面加热型密封胶》JT/T 740-2015的规定。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1、供货数量:因公路路面损坏具有不可预见性,本次招标文件中不设定全年具体采购数量,最终合同额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按照综合单价确定;
2、招标人可以在材料出厂前派人到中标人生产车间进行监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3、中标人负责运输到交货地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终止合同,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
5、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或投标人不具备生产场地、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等,或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生产工艺流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生产规模与能力与投标文件所载情况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6、由于交货地点(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范围)可能不在同一地点,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安排的指定交货地点,并考虑到个别偏远交货地点运输困难等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3计划供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进行,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供货。
2.4质量保证期: 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营业执照具有密封胶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只接受制造商申请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投标;
②近3年内(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供应公路密封胶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截止期以投标截止月或年为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1份;②法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法人亲自购买除外);③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1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2:30至4:3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