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一键报警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一键报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LNZB-GJZ2017-300-02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具有生产及销售所采购货物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4)供应商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5)所投产品必须能够接入沈阳站、沈阳北站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合格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供应商授权代表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 所投产品能够接入沈阳站、沈阳北站现有视频监控系统的证明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7:15 至 2017年02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