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工行达州分行本部、工行眉山分行本部、工行南充分行本部及工行省分行综合楼办公楼电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HHYZ20161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百分之百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HHYZ2016118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须是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为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安装生产能力;
3.2 2、制造厂家具备A级乘客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供应商或投标品牌在当地具有常设售后服务网点或分支机构,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
3.3 3、投标人提供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必须有技术监督局审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为A级;
4、同一品牌产品(含关联企业品牌)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自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20日09:00时- 16:30时(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