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三朗、夏庄、故城、里老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故城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故城县三朗、夏庄、故城、里老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故城县三朗乡政府院内、故城县夏庄镇政府院内、故城县故城镇政府西侧、故城县里老乡政府院内。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内容:四个派出所分别拟建2层业务用房;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4.1,计划竣工日期:2017.9.2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2 月 13日至2017年 2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