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委托,拟对格尔木油库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金亚公招(货物)2017 - 03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格尔木油库电动执行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金亚公招(货物)2017 - 03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设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及相关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如“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需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文件;
5、提供近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7 年 2 月13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 年 2 月13日至 2017 年2月17日
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