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渗坑处理项目招标
开标时间:2017-03-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设计所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名称:静海渗坑处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
本次工程位于天津静海内四处渗坑,分别为梁头镇李庄子1号渗坑,唐官屯镇原佟庄子砖厂1号渗坑和沿庄镇小河村1号坑,其中梁头镇李庄子1号渗坑中水体和污泥pH均超标,需予以修复,修复面积6.2万平米,处理水体约为30.1万立方米,污泥约为12.5万立方米,唐官屯镇原佟庄子砖厂1号渗坑水体pH超标,修复面积17.6万平米,处理水体体积57.1万立方米;沿庄镇小河村1号坑水体pH超标,修复面积560.11平方米,处理水体体积约为840立方米;大丰堆镇大丰堆酸坑渗坑,渗坑中水体pH超标,修复面积18.8万平米,处理水体约为47.16万立方米。
三、招标范围
静海渗坑处理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期内的资质 证书;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部人员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并具有安全考核证(B本),等于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人员(九大员及技术负责人配置)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中工程类别“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同等规模的核定标准;
5、外地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 、接管 、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pian 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9:00至16:0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2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
六、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每日9:00至16:00时。
联系人:李阳
手 机:13683233285
电 话:010-51957458
传 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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