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提前批移动网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潮州提前批移动网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通信施工
2.2 建设规模:见下表。
份额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项目预估费用(万元)后面各项之和 |
施工费预估费(不含税) |
乙供材料费(不含税)(万元) |
建设地点及施工内容 |
1 |
2017年潮州提前批移动网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中电信潮州[2017]14号) |
417 |
200 |
185 |
15 |
湘桥区 |
2 |
120 |
110 |
10 |
潮安县 |
||
3 |
80 |
72 |
8 |
饶平县 |
||
合计 |
400 |
367 |
33 |
/ |
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州分公司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施工等预估费用中,工程施工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设备及主材部分不含增值税。
2.3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1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2017年潮州提前批移动网配套光缆项目施工服务。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2.6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7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8 同类工程: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通信工程施工。
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的集采模式实施采购。
2.10份额情况:本项目分为3个份额,为了保证项目竞争性,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或者在评标过程中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b)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2016年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若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通信工程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合同;
b) 具有满足条件a)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定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3.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项目团队要求:
a)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6年4月1日以来近半年(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b) 投标人在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24日)有骗取中标的;
(7) 实施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上传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4000元整。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联系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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