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7年注水井带压密闭洗井作业服务
项目编号 2017-0181911-CQYT-0005720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7年注水井带压密闭洗井作业服务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油气生产操作成本下达项目,主要分布在陕西定边县、陕西吴起县、宁夏彭阳县境内;预计年工作量1435井次,投资金额预计为543.9万元(预计金额只作为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中标单价为依据,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审定为准),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招标,最高限价为:清水井综合单价3000元/井次(含HSE费用,不含税),采出水井综合单价3600元/井次(含HSE费用,不含税),活动洗井车泄压综合单价350元/小时(含HSE费用,不含税)。本项目需2个技术服务公司,具体工作地点、工作量由采油九厂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安排,技术服务单位必须要服从甲方安排,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17年注水井带压密闭洗井作业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管辖油区内。 2.3 服务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Y9C-FW005”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油田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 3.2.2 投标人能够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许可范围含油田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 3.2.4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不允许以挂靠或其他任何形式投标,设备及人员配置符合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洗井作业的服务业绩; 3.2.5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 3.2.6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和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 3.2.7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5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