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液氨采购(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珠海金湾发电公司3、4号机组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金湾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为2×600MW超临界燃煤国产机组,液氨储存位置为公司脱硝系统氨站。两台机组2017年运行所需液氨计划用量约为1100吨,具体结算以招标人实际用量为准(送货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依据)。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要按如下(A、B项说明)完成相关程序: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销售此类化学品的资质(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国家要求必须具备的资质),近三年来(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至少具备三个供应液氨产品的业绩(以所提供的合同为证明材料,月供货量不得少于150吨),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4、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1) 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国e平台本项目相关信息;
(3)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详见上述“A、国e平台 ④招标文件购买”说明;
(4) 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5、投标报名:
(1)报名资料递交方式详见上述“A、国e平台 ②投标报名”说明;
(2)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上午9点00分开始至2017年2月21日下午16点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