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阳县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城区道路补植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 SDTANY2017-0004-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城区道路补植项目
3、项目内容 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备注高度(M)地径(CM)米径(CM)冠幅(M)其它1华山松3.5-48-103-3.5640株本地苗,树形优美,土球60厘米2白皮松3.5-48-103-3.5200株3大叶女贞3.5-483-3.51193株分枝点不低于2.5米,土球60厘米4白蜡4-582.5-3377株分枝点不低于3米,土球60厘米5美人梅2-362-2.5911株分枝点不低于1.2米,土球45厘米6北美海棠3-462-2.5890株分枝点不低于1.5米,土球45厘米7造型小叶女贞2-315-202.5-35分枝以上28株净球,土球110厘米
注:以上苗木规格米径从地上1米处计量,地径从地上30厘米处计量。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2.856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货商;
5.3供应商须具有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企业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5.4供应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的苗木供货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2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