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的委托,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未形成有效竞争,所以将对此项目进行二次招标,重新接受报名。序号招标内容数量1普通电动手术床4
二、资质要求:
1.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将不在进行详细评审)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三十条的规定,预算金额:80万,投标单位如果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6日上午9: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