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批准建设,已由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局自集,招标人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金沙县
2.2交货地点:金沙供电局
2.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接招标人通知按招标人的要求在15日内交货至交货地点;
2.4招标范围:采购60套办公卡座、沙发6套、单人座椅30张。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
3.3具备有效的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系列认证证书(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及在贵州省内有售后服务点;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
3.6近三年内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发生交货拖延,未因自身原因而严重影响施工和项目进度;
3.7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行过程中,未受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8投标方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9日至2017年02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