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邀请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一、 项目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拍卖公司采购
二、 采购编号:JC【2017】GK002
三、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需要处置47辆,采购一家拍卖公司,组织现场拍卖或网上拍卖工作(包含拍卖场地租用,办理成交后车辆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本项目组织、实施能力的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供应商须具有商务部门颁发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如省外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在云南省设有工商注册的经营场所,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2月17日起至2017年2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