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海油工程液化天然气工程技术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就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浮式气化装置(FSRU)气化能力替代工程储罐项目泡沫玻璃砖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货物名称: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浮式气化装置(FSRU)气化能力替代工程储罐项目800型泡沫玻璃
交货期: 2017年6月25日前
数量: 泡沫玻璃砖800型2592立方米;
交货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项目现场
项目概况: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浮式气化装置(FSRU)气化能力替代工程-储罐项目目标是建成1座容量为160,000m3的全容混凝土LNG储罐,实现终端储存LNG、接收站的保冷循环以及满足液态分销功能,并向用户安全供气,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由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业主)投资建设,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EPC总承包,5月15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机械完工。
项目所在地: 天津港南疆港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玻璃砖制造商
1)投标人所供产品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具有至少1个16万方及以上大型LNG储罐的实际应用业绩,项目已投产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无商业秘密销售合同相关页(至少包括双方签字页、原产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复印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已完工运营项目业主出具的使用证明以保证业绩的准确性、可靠性,未提供销售合同或提供的销售合同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注册资本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七)投标人以往的业绩。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
1)投标人应取得泡沫玻璃砖制造商唯一授权,并出具授权函格式见第六章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所代理的玻璃砖制造商所供产品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具有至少1个16万方及以上大型LNG储罐的实际应用业绩,项目已投产运行1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无商业秘密销售合同相关页(至少包括双方签字页、原产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复印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已完工运营项目业主出具的使用证明以保证业绩的准确性、可靠性,未提供销售合同或提供的销售合同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二百万元人民币。
4) 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参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七)投标人以往的业绩。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02月17日到2017年0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