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情况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1.1 工程名称: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系统液氨(两年期)。
1.2 标的名称:脱硝系统液氨(两年期)。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
1.5 建设规模:2×300MW燃煤汽轮机组。
1.6 工程简介: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营盘乡大齐村800号地区。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2×300MW燃煤汽轮机组的脱硝系统两年液氨用量,脱硝方式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液氨储存区在厂区北部两台冷却塔中间。
1.7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
招标 |
标的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
交货 |
备注 |
CWEME-17DTGJJC-2J3006 |
脱硝系统液氨 |
详见技术规范 |
吨 |
1600 |
详见技术规范 |
买方指定的地点 |
|
2 投标人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3投标单位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及服务;
2.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由地方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2.5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产生重大的合同纠纷。
2.6 财务状况:无不良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2.9投标单位在接到大唐国际锦州热电通知后能够48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3.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购标结果以平台为准。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9日上午10:00(暂定,具体待通知)。
4.2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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