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生产基地2#机胶粘物控制剂招标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2#机胶粘物控制剂
数量:84吨(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按订单)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 银鸽公司第二生产基地
交货期: 接到需方电话通知5-7天内送货至需方仓库(按订单分批交货,合同期限1年)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及要求”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4.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4.10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应具备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具有所投标主要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8、投标人注册资金≥100万元。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2-16 09:00:00起至2017-02-23 09:00:00期间(北京时间,8:00-11:30,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