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BXJCZ2016FWZB0428
1.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2017年沧州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2017年沧州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2.2核准编号:沧发改招标核准2016-100;
2.2建设地点:沧州市;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无;
2.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5.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推荐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