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J1610-BD-2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南肖庄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由定兴县发展改革局以定兴发改投资核字【2016】1号文件核准建设,并由定兴县发展改革局以定兴发改招标核【2016】22号核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保定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定兴县南肖庄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2#、3#、4#、7#、8#楼工程
2.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42486.11平方米,定兴县南肖庄城中村改造安置小区2#、3#、4#、7#、8#楼建设项目。发包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3工程建设地址:定兴县
2.4合同估算价:约6012万元
2.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3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3月2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3月21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
6、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申请,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