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项目施工招标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VCG13[2017]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局,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已垦撂荒退化草原6万亩。
招标范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16年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项目施工。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0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草地飞播围栏材料及作业。
第二标段:草地改良围栏材料及作业。
第三标段:草地飞播作业、机场跑道清理。
第四标段:草地改良整地播种、草地飞播补播作业(含运杂)。
投标人可任选标段或全部标段投标,但各标段不可以同时中标。(若多个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则按标段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围栏制品加工、围栏施工的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检部门出具的围栏桩、围栏网合格检验报告;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牧草飞播种植的能力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2具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段: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牧草种植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牧草种植的能力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17:00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