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105-201702-207018-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家庭-社区-医院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社区建设项目(单一来源)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社区建设设备1批32万元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谈判,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谈判,不得缺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依法取得所投产品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报价人为代理经销商);
4.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人须携带以上(1)至(5)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价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二)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7年2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2月28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