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澄海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项目监理服务,经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财【2017】3号”立项,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汕头澄海供电局,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 汕头澄海供电局2017年度营销项目监理服务,计划总投资约为11326.05万元。具体项目(项目个数、规模等)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的任务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电子化移交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3.4、资信要求: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 月 21 日至2017年 2 月 27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