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风机齿轮箱维修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032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_,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代力吉风电场总计66台华锐1.5MW风力发电机机组已出质保期。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代力吉风电场2台ppsc1290型大重齿轮箱维修工程。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发包方将按照中标单位报价与中标单位签订齿轮箱维修合同。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为代力吉风电场2台大重ppsc1290齿轮箱维修工作,含运输、维修、人员、耗材等一切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地点:国华(通辽)风电有限公司
工期:工作时间段在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内。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期起一个月内,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的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运到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并将所需单据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格的90%。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在近3年内应具有10台及以上同型号齿轮箱维修业绩。(需附合同证明);
3)企业具有专业维修设备及相应的试验设备,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未能完成在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的承包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包,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2月20日8:30至 2017 年2月27日17:00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