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姚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姚安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姚安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ZYZC2017-10
3、采购内容:姚安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保洁服务,保洁人员50人。(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两年。
6、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120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为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法人组织;
3、主要负责人要求: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主要负责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选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5)提供的所有申请文件均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保洁服务业绩。
6、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和合同包内的所有服务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证照为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 2 月 20 日至2017年 2 月 24 日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