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高台县财政局的委托,对高台县财政局财政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系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在甘肃政府及相关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无供应商质疑,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GJZC2017DY--011
二、采购内容:序号品目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1财政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系统应用
软件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惠农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和惠农补贴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两个了系统组成,实现对农户信息的收集分析功能,实现对各项涉农补贴的业务管理功能,实现对具体农户相关信息的查询功能套12查询机43寸标准查询机43寸液晶显示器,红外触摸屏,D525双核1.8工控主板,固态硬盘64G,内存4G,身份证识别仪,与惠民系统接口程序台9
三、采购预算:贰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227800.00元)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为切实加强对财政惠农资金的发放监管,实现财政惠农资金发放工作快捷、高效、透明,确保财政惠农资金运行安全,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开发了基于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技术架构的财政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系统。目前,甘肃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全省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唯一运维商,为保证财政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平台的数据安全,需以单一来源形式采购甘肃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同时,为方便群众查询惠农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推动惠农资金的信息公开,计划在每个镇财政所惠农服务大厅设置查询机1台,查询机必须支持身份证扫描查询,且查询机内嵌惠农资金发放监管系统接口,因此查询机委托甘肃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内同类产品中择优选择,并负责与查询机厂商共同开发软硬件接口,可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五、供应商名称:甘肃旗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