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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加油站物资调拨物流承运商采购的询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说明:

 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 采购清单:苏州分公司加油站物资调拨物流承运商(具体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二) 采购预算: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要求:
采购范围:执行公司安排的加油站之间、公司到客户之间的物资配送、物流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三、参数要求:
序号 公里数 运费报价(限价) 人工 (单次限价) 备注
1 1-10公里(含10公里) 30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2 11-20公里(含20公里) 36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3 21-30公里(含30公里) 42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4 31-40公里(含40公里) 48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5 41-50公里(含50公里) 54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6 51-60公里(含60公里) 60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7 61-70公里(含70公里) 66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8 71-80公里(含80公里) 72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9 81-90公里(含90公里) 78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10 91-100公里(含100公里) 84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11 超过100公里的运费标准 8元/公里 200元 含过路费
 注:1.运费总价=运费报价(含税)+人工。
2、中标单位需开具我司税率不低于3%的搬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运费。 3、我司参照百度地图对运距进行复核,核算每次出车运费。
四、询价响应方式等: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报价单位(盖章):
序号 公里数 运费报价(限价) 运费报价
(含税) 人工 (单次限价) 人工
(单次) 运费总价 备注
1 1-10公里(含10公里) 30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2 11-20公里(含20公里) 36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3 21-30公里(含30公里) 42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4 31-40公里(含40公里) 48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5 41-50公里(含50公里) 54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6 51-60公里(含60公里) 60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7 61-70公里(含70公里) 66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8 71-80公里(含80公里) 72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9 81-90公里(含90公里) 78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10 91-100公里(含100公里) 840元   200元     含过路费
11 超过100公里的运费标准 8元/公里   200元     含过路费
 注:1.运费总价=运费报价(含税)+人工。 2.对其他事项的补充说明可在上方空白处另外填写。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次物流服务方案及工作人员配置方案;
(6)投入本次物流服务的车辆设备介绍;
(7)承诺书:物流承运商提供加油站物资调拨整个过程文明服务、安全施工,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意外、工伤事故等相关赔偿均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且运输车辆为污泥专用车的承诺书;
(6)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壹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 14 日下午13:30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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