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家社和韩甸社维修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HLJZKWH-2017-0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家社和韩甸社维修工程已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家社和韩甸社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五家子镇、韩甸镇
2.3建设规模:五家子35平方米、韩甸9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60.5万元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4月3日,竣工日期2017年6月19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全部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授权委托人需为本项目建造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02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拟投入本项目的小班子人员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项目经理和小班子人员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报名期间内由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据的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原件须加盖公章)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0451-57787537。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 2017 年 0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02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