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017年度性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QG63199917010001、QG63199917010006(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现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2)招标内容:标段一、办公用品采购。
标段二、网点的外部地面、灯箱、广告牌、客户服务区及自助设备表面可擦拭部位要求进行2次保洁服务,网点设备间每月进行一次整理和清扫,分行营业部、支行、普惠银行门头每月清理一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计划工期E6301000076000961001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017年度性集中采购项目一标段办公耗材开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2月20日E630100007600096100100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2017年度性集中采购项目二标段银行开始日期:2017年02月20日
结束日期:2018年02月20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标段一: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重要的质量、服务和承诺;
4、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5、投标方供货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供货
6、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必须包退包换
标段二: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类似业绩(为其他有关部门提供过服务的成功案例)。
4、具有三个月及以上的垫资能力;
5、能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6、能按照要求及时进行保洁服务。
请于2017年02月20日至2017年0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