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香洲区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服务招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2017年香洲区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XZH2017FW017
3、项目内容:负责维护珠海市香洲区范围内的现有的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标线、护栏和警示桩,以及新建的交通标志及其附属设施、标线、护栏和警示桩的维修和日常养护工作。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投标费率:上限≤100%;超过该投标费率上限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维护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其中每3个月(即1个季度)为一个时间阶段,凡在此时间段内的所有将发生的工作内容均视为此阶段的工程量,必须按时完成。
项目最终结算价不能超过G(G=7000000.00 - 二类费用26249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投标人同时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道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板)》和《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标志板)》资格的施工企业;
5、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单位或其法人代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评标现场供评委查验,或者直接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