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勐海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勐海县公-安局备勤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经销商、代理商、生产厂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勐海县公-安局备勤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海采(询)201701(1)号。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海财预字[2016]30号,保障经费)。
4、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三、质量要求、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产品质保期:产品质保保修期2年,并保证不低于国家标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不得低于2年)。
3、售后服务要求:在合同期内备有备用零件,出现故障后技术人员能够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正常使用。
四、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五、采购内容:详见后附采购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
2、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在本次招标的范围内。
3、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参数要求,不接受负偏离。供应商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的生产商声明书。
5、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6、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请各供应商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