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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实施给水加氧处理总承包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实施给水加氧处理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GD

 受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实施给水加氧处理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GDJAFS2016101G),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恒益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实施给水加氧处理总承包项目(第三次)
招标编号: GDJAFS2016101G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加氧系统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加氧方案制定,加氧转化试验,加氧优化调整,加氧运行规程编制以及人员培训,直至最终交付等一揽子工作。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招标方原有设备的改造、拆除(包括将拆除的设备运往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均属于投标方的服务范围。项目最终实现凝结水系统、给水系统以及高加疏水系统的加氧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5: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
2.4项目工期:设备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5天内交货到招标方现场,技术服务的进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持有“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电源工程类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单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给水加氧工程调试业绩(已完成)。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签字页、以及体现项目名称、机组容量、服务范围、合同期限的相关页)以及用户证明;
3.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认证体系三证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3月3日9:00~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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