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起重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石洞口二厂厂址位于上海市区北郊,距上海市中心约33公里。厂址北临长江,隔江与崇明岛相望;东面为华能上海燃机电厂(3×390MW)和石洞口一厂( 装机容量4×300MW );厂址西邻上海石洞口煤气厂;南面是现宝山区月浦镇盛桥地区。
石洞口二厂一期工程2×600MW机组于1988年开工,1992年全部建成投产。本项目针对#1炉高再进出口轴箱管桩升级改造。
1.2本项目招标范围: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等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内容。本招标文件包括1号炉高再进出口(SA213-T91)弯管加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详见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 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在国家、行业中无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
2.2.2申请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加工制造商。
2.2.3申请人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的资质。需提供在安装调试及运行中未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的业绩,并须提供业绩合同和用户证明文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
2.2.4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1日09:00时起至2017年2月26日17:00时止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