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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厂前区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受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京能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厂前区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法人: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京能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三、项目简况及建设地点:
京能十堰2×350MW热电联产工程拟选厂址位于十堰市西北部,距市中心约5.6km,张湾工业园外东北侧,规划装设4台350兆瓦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并留有扩建余地。本期建设2台350兆瓦超临界供热发电机组,年供电量约32.01亿千瓦时,年供热量约947.48万吉焦,供热面积约1107.2万平方米。夏季制冷负荷35.5MW。项目建成后将承担十堰市西部城区五个组团及东区两个组团的供热负荷(花果组团、红卫组团、老城组团、新城北组团、新城南组团、茅箭组团、白浪组团)。
四、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BIEE15-SYFW-011 厂前区设计
五、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不仅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且还须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必须检查确认自身的资格满足要求后参与投标,否则责任自负。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要求:
(一)厂前区设计标段(BIEE15-SYFW-011)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申请人自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须具有3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规模不小于20000m2)的设计业绩或3个2×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含厂前区)的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设计人员要求。
a、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国家一级注册师执业资格。
b、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他专业负责人必须是国家注册工程师。
c、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交有效期内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本项目允许国内外知名的建筑方案设计(咨询)单位与具备上述资格的工程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1、报名要求:请投标人登录“北京能源招投标网”下载招标公告压缩文件,并按附件中《报名模板》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2、报名方式:
请投标人在2017年2月21日—2月27日16:00前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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