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济宁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能济宁电厂输煤系统包括三期输煤系统、四期输煤系统和入厂、入炉煤检斤质检系统、制样系统等。三期输煤皮带设计出力400t/h,机组容量135MW×2,两台机组共用2路输煤设备。四期输煤上煤系统皮带设计出力700t/h,卸煤系统皮带设计出力1500 t/h,机组容量350MW×2,两台机组共用2路输煤设备。为确保全厂输煤系统内的所有设备(按厂设备分工属燃料专业部分)运行状况良好,乙方须对外包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含A、B、C、D级检修和停机消缺)、检查、清扫、维护保养和技术改造(部分),以保证设备能随时安全、可靠的运行。
1.2 招标范围
华能济宁电厂燃料输煤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8)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安全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没有发生死亡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人身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证明。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应具有不少于2项火电厂类似燃料设备维护检修良好业绩,并提供技术协议和合同原件备查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1日8:30起至2017年2月25日17:3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