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物资采购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文件供货清单中规定的全部物资及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且具备援外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4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5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 投标人应选定符合招标要求的受托检验机构对非法定检验物资进行物资检验。7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造、检测、采购代理服务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其中除符合资格条件、经随机抽取选定的投标人可以参与投标,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所谓关联关系是指:一家企业对另外一家企业的直接出资比例超过5%;几家企业有一共同出资人,且该出资人对各家企业的出资比例均超过10%。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7年02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2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亿(经理)
电 话:010-58977683
传 真: 010-51957458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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