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福安大桥、三合桥)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福安大桥、三合桥)已由辽源公路管理处辽公路发[20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01标段:危桥(福安大桥、三合桥)改造工程系旧桥拆除重建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桥梁全长(m) 主要施工内容
01 福安大桥 107 桥梁桩号K0+159,跨径组合5*20,全宽为8米,公路-Ⅱ级。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简支转连续箱梁结构,下部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结构。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合桥 37 桥梁桩号K48+526,跨径组合2*16,全宽为10米,公路-Ⅰ级。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梁结构,下部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结构。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本标段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座大桥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置情况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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