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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烟台港芝罘区建设性质改建招标备案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

烟台港芝罘区 建设性质 改建
招标备案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烟台港芝罘湾港区三突堤南侧二突堤和西港池北侧水域。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芝罘港区北航道内段在现有巷道基础上,以北航道内段与外段交汇点为转弯点,向南偏转10°,转弯半径1465米。转向后,巷道走向N58°-N238°,长2755米。巷道通船宽度150米,设计底高程-14.5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同时,拆除现有北防波堤,并对一突堤北段进行修复。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监理,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内容包含烟台港芝罘湾港区北航道改建工程,为本工程提供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加投标的监理公司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格;
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中的完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水运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3、2014、2015)平均流动资产与平均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超过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被建设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山东省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2年7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被建设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山东省建设厅)降低信用等级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4、没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专业为港口或港航工程,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运或港航专业监理培训证/上岗证。
3.安全工程师(1人):须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培训证书。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纪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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