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采购项目已由豫林护函【2015】103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台前县林业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台前金水国家湿地公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TZB-411702013
2.3采购内容:
A包:设备采购;B包:宣传牌采购
2.4合同估算价:总价100万元;
2.5供货期:12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经过授权的代理商,且为一般纳税人;代理商投标时必须取得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承诺负责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时间后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至少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4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的企业所拟任的委托人,报名后不得更换,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只可报一个标段。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 2 月 20 日至2017年 2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