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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公司数字化营业厅设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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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公司数字化营业厅设备招标


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名称:2016年中国联通吉林公司数字化营业厅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if !supportLists]-->2) <!--[endif]-->招标编号: JLWR2017-06-LT006

<!--[if !supportLists]-->3) <!--[endif]-->货物名称:数字化营业厅设备采购

<!--[if !supportLists]-->4) <!--[endif]-->采购规模:本项目为框架招标,产品在商城上线后由各需求单位自行采购。预计采购一体化高拍仪(含安装、调试、软件的安装)150台,多功能手写屏(含安装、调试、软件的安装)150台,综合自助终端(含安装、服务、培训、售后)10台,预算金额为70万元。

<!--[if !supportLists]-->5) <!--[endif]-->标段划分:3个标段。

标段1:一体化高拍仪(含安装、调试、软件的安装)150台;

标段2:多功能手写屏(含安装、调试、软件的安装)150台;

标段3:综合自助终端(含安装、服务、培训、售后)10台。

2.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营业范围应为本次招标设备生产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出具产品授权书授权的代理商;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能按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盖章销售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为通过集团公司测试的入围厂商;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投标人不可泄露招标人网络机密及信息安全,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后审,投标人如伪造代理商原厂授权书,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3.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6 日至2017年2月22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与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套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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