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择优选X室内装饰设计(设计费30万元以下)的设计单位,将本次招标基本情况告知如下:
一、招标人(代建单位):X。
项目业主:X
工程地点:X高崎机场、龙岩机场、武夷山机场
二、项目名称:X室内装修设计(设计费30万元以下)集约招标。
三、集约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招标人或代建单位有权选择延期1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四、范围及内容:
项目业主委托建设的设计费30万元以下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体承接的项目以业主或代建单位的通知为准。项目业主自行建设的设计费30万元以下的室内装饰设计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在履约过程中,业主保留调整中标人承包规模和范围的权利,有权根据设计的实际情况对承包规模和范围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五、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2、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资质证书原件供审核,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当日,投标人累计设计业绩合同金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业绩仅限于:X、X、办公、机场四种类型的室内设计;投标时应同时提供合同和工程设计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相关业绩证明,并且应有相关证明内容的体现,否则不予认定,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人拟派主持设计师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持设计师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建筑师从业证书或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颁发的室内设计师从业证书或中国建筑设计学会颁发的室内设计师X颁发的室内设计专业(或装饰设计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2)主持设计师业绩要求,须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承担过3项或以上大型建筑装饰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主持设计师(评标以提供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为依据,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②所设计的作品或完成的项目获得X或省级行业组织颁发的三等奖或以上奖项。
(3)若投标人拟派的主持设计师未能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的,则将作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购买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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