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高低加、除氧器设备招标
招标编号:ZZ917WXR028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7-02-20 17:00:00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X项目高低加、除氧器招标公告
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已组织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华龙一号总承包能力评估,明确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采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并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高低加、除氧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Z917WXR028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高低加、除氧器
设备数量:2台除氧器、8台高压加热器、8台低压加热器。
(2)技术规格要求:除氧器为内置式、卧式,高压加热器为卧式、表面式、双列,低压加热器为卧式、表面式、双列。给水系统设计压力为12.2MPa(暂定)。压缩空气系统设计压力为1.0MPa,仪用压缩空气工作压力0.4~0.8MPa。
(3)交货时间。高加:1#机组2020.9.25,2#机组2021.7.25。低加:1#机组2020.8.25,2#机组2021.6.25。除氧器:1#机组2020.1.25,2#机组2020.11.25。
交货地点:漳州核电现场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3)发售时间:2017年2月16日 9:00-2月20日17: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G投标人必须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